斗门区井岸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提标扩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斗门区井岸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井岸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
建设地址:斗门区尖峰南鸡啼门水道旁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珠海市斗门区尖峰南鸡啼门水道旁,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3.310143°,北纬22.171398°。项目总投资17805.06万元,建筑面积为11690.75m2,总占地面积为37663m2。项目雇佣员工30人,项目内设置生产区、办公楼、宿舍和食堂(原项目),年工作时间365天,每天运行时间24小时,年运行时间8760小时。项目本次提标扩容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井岸污水厂现有工程3.5万m3/d的尾水进行提标;新增4.5万m3/d处理构筑物1组,扩容后总体规模至8万m3/d,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者。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珠海市名门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斗门区尖峰南鸡啼门水道旁
联系人:林贤寿
电话:13392538381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广东品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珠海大道6898号5#厂房3层301房.
联系人:张绍那
电话: 0756-7795958
四、验收结论
根据珠海市名门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提供的验收材料及广东品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的措施等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审批要求;废气、废水、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要求。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一个月,自2022年04月22日 起至2022年05月20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与建议。
联系人:林贤寿
电话:13392538381
附件:1 《井岸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 《井岸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海市名门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斗门区尖峰南鸡啼门水道旁
备注:
附件2:1.签到表.pdf2.意见表.pdf3.复审表.pdf